学位论文 >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题录展示
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
作 者: 孙艳利
导 师: 卫跃宁
学 校: 中国政法大学
专 业: 法律
关键词: 直接言词原则 证人出庭 传闻证据规则 专家学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实施过程 修改实施 意见与建议 修改程序 审判方式改革
分类号: D925.23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6年
下 载: 332次
引 用: 2次
阅 读: 论文下载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自1996年修改实施至今已达十年之久,随着这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再次进行《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意见与建议。而且,这些专家学者的建议已经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重视并准备启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程序。总结回顾1996年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作为一名执业十年的律师,感触最深的莫过于我国目前证人出庭制度的现状令人十分不满,证人出庭率低不仅是对刑事诉讼法立法目的的一种违背,也是律师正当行使辩护权的障碍,同时更是对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一种损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还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配套改革明显滞后,不仅不能为审判方式改革提供助力,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诉讼程序改革的效果,限制了诉讼程序进一步改革的步骤。就证人出庭的问题,虽然已经有很多专家学者的独到见解和构想见诸报端,但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还是想就此问题结合自己这些年的实务工作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但鉴于笔者理论功底较差,因此所借鉴的观点多为众多专家学者已经成熟的观点。本文主要想借鉴一些国外已经成型并得到世界范围认可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加以适用。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具体结构如下: 第一章 笔者就证人出庭制度的理论基础加以分析。提出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证据规则是证人出庭的前提和基础。笔者通过对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证据规则的含义、直接言词原则的具体要求以及在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规定与不足进行介绍,并提出应当在我国建立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证据规则。 第二章 笔者就两大法系主要代表国家的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介绍,主要包括英国、美国和法国、德国这四个国家。同时分析上述国家对证人出庭作证规定对我国产生的积极影响。 第三章 笔者主要介绍我国刑事证人出庭制度的现状并分析造成刑事证人不出庭的原因,为建立刑事证人出庭制度奠定基础。 第四章 提出一些具体的设想,如应当建议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证据规则、明确证人资格、赋予证人的拒证特权、建立证据展示制度、设立证人的保护、明确证人出庭的例外等等。
|
全文目录
前言 8-11 第一章 证人出庭作证的理论基础 11-20 第一节 直接言词原则 11-16 一、直接言词原则的含义 11-12 二、直接言词原则的基本要求 12-13 三、直接言词原则在我现行法律中的体现 13-15 四、直接言词原则与证人出庭作证的关系 15 五、我国应当确立直接言词原则 15-16 第二节 传闻证据规则 16-20 一、传闻证据规则的内涵 16-17 二、确立传闻证据规则的主要理由 17 三、我国对传闻证据的态度 17-18 四、我国应当确立传闻证据规则 18-20 第二章 两大法系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 20-29 第一节 英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 20-21 一、英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 20-21 二、英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对我国的积极影响 21 第二节 美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 21-23 一、美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主要规定 21-23 二、美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对我国的积极影响 23 第三节 德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 23-26 一、德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主要规定 23-25 二、德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对我国的积极影响 25-26 第四节 法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 26-29 一、法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主要规定 26-27 二、法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对我国的积极影响 27-29 第三章 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9-38 第一节 我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9-32 一、我国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 29-30 二、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30-32 第二节 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形成原因及消极影响 32-38 一、证人出庭的现状 32-33 二、形成证人出庭作证现状的原因 33-36 三、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消极影响 36-38 第四章 完善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构想 38-50 第一节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意义 38-40 一、是控辩式庭审方式的必然要求 38 二、符合国际公约有关人权保障的规定 38 三、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真相,实现程序公正 38-39 四、有利于辩护原则的落实 39 五、有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39-40 第二节 我国应确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40-50 一、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直接言词原则,规定传闻证据规则,并建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40-41 二、明确证人资格 41-42 三、明确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使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趋于平衡 42-44 四、赋予证人拒证特权 44-46 五、建立证据开示制度 46-47 六、建立证人的保护、补偿制度 47-48 七、证人出庭的例外 48-50 结论 50-51 参考书目 51-54
|
相似论文
-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D925.2
- 传闻证据规则研究,D925.2
- 论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之完善,D925.2
- 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D925.1
- PR公司ERP系统实施过程研究,F270.7
- 制造企业ERP实施过程研究,F270.7
-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界面控制措施研究,F284
- 论直接言词原则在专利无效程序中的运用,D913
- 司法鉴定人制度研究,D918.9
- 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实施过程的研究,F270
-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研究,D925.2
- 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D925.2
- 旅游管理专业案例教学法研究,F590-4
- 关于幼儿园集体早期阅读活动实施过程的质化研究,G613.2
- ABC公司ERP系统实施过程中风险控制研究,F416.6
- 论传闻证据规则的引入,D925.2
- 隐蔽作证制度研究,D925.2
-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D925.2
- 传闻证据规则研究,D925.2
-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D925.2
- 高师公共教育学课案例教学模式实施研究,G40-4
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
© 2012 www.xueweilunw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