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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专家组职权范围研究
作 者: 孙龑
导 师: 徐泉
学 校: 西南政法大学
专 业: 法律
关键词: 世界贸易组织 争端解决 职权范围 磋商程序 司法能动
分类号: D996.1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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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强制管辖权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个重要特点,而专家组的职权范围界定了争端解决机制强制管辖权的范围。因此,研究专家组职权范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专家组的职权范围与磋商程序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WTO的专家组在解释DSU相关条款时采取了与GATT时代不同的态度,使得磋商程序对于专家组职权范围的重要性大大降低。WTO专家组及上诉机构的解释存在重大问题,不仅与WTO争端解决法律体系的其他条款冲突,更重要的是破坏了WTO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平衡,侵犯了成员方的国家主权。本文着力按照WTO条约的解释方法重新界定磋商程序与专家组职权范围的关系。并分析当前错误的深层次原因是随着WTO准司法性的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司法机构在解释及适用条约时,具有日益明显的司法能动主义倾向。司法机构通过解释条约侵犯属于总理事会的立法权,进而侵犯成员方的主权。司法能动主义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要抑制司法能动主义,应首先提高DSB的实际作用,对专家组及上诉机构形成一定制约。并且在解释条约时,坚持约文解释与目的解释的平衡,维护成员方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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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内容摘要 6-7 Abstract 7-12 引言 12-13 一、专家组职权范围概述 13-18 (一) 专家组职权范围的研究意义 13-14 (二) GATT 体制下的专家组职权范围 14-17 (三) WTO 体制下的专家组职权范围 17-18 二、专家组职权范围的演变 18-21 (一) 争端解决规则文本的演变 18-19 (二) 专家组的解释方法 19-21 三、专家组的解释错误 21-22 四、专家组职权范围 22-28 (一) WTO 条约的解释方法 22-26 1.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22-25 2. 争端解决机制采用约文解释原则 25-26 (二) 法定专家组职权范围 26-28 五、执行非法定职权范围造成严重后果 28-31 (一) 与WTO 争端解决规则矛盾 28-30 1. 与GATT 第22、23 条矛盾 28-29 2. 与DSU 第4 条矛盾 29 3. 与尊重磋商的原则相矛盾 29-30 (二) 破坏WTO 成员方权利义务的平衡,侵犯国家主权 30-31 六、深层次原因——司法能动主义扩张 31-37 (一) 司法能动主义的含义 31-33 (二) 抑制司法能动主义 33-37 1. 重视磋商程序的重要性 34-35 2. 改变DSB 的弱势地位 35 3. 解释条约时应注意尊重成员方主权 35-36 4. 解释条约时要坚持目的解释与约文解释的平衡 36-37 结语 37-38 致谢 38-39 参考文献 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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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国际法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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