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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犯相关问题研究
作 者: 肖茜莹
导 师: 刘亚娜
学 校: 东北师范大学
专 业: 刑法学
关键词: 中止犯 主观主义 非犯罪化 准中止犯
分类号: D914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1年
下 载: 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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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中止犯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制度,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主观主义刑法理论日渐盛行的今天,这种着重强调行为人主观意志的转变对犯罪行为性质的决定性作用的刑事制度,亦为现代刑法学界所普遍关注。中止犯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准确阐释其法律涵义及立法初衷,不但对相关理论的深入理解和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其具体规定在实践中的应用,也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通过比较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刑法的不同规定,结合各国学者对中止犯制度的不同理解,融合主观主义刑法理论,对中止犯的立法理由及成立条件中的时间性要件、任意性要件和有效性要件做深入的探讨,最后提出了几点完善我国中止犯刑法制度的建议。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中止犯概述。主要阐述了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的中止犯的立法理由,以期为中止犯制度的进一步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为中止犯成立要件评析。首先,简单阐述中止犯成立的时间性要件,着重讨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出现后能否成立中止犯,以及自动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是否符合犯罪中止成立的时间性要件。第二,简单论述了关于中止犯成立的任意性要件的各种学说,进一步讨论任意性的判断标准。最后,笔者从中止犯成立的有效性要件出发,探讨在因“意外”而导致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下,犯罪行为性质的认定。第三部分为中止犯的理论演进方向与立法推进建议。首先简单阐述了主观主义刑法理论的合理价值与时代意义,并分析了它引入我国的可能性。第二,结合主观主义刑法理论对我国现行刑法中中止犯的规定提出建议:1.将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犯罪作非犯罪化处理;2.设立准中止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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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中文摘要 4-5 英文摘要 5-7 引言 7-8 一、中止犯的立法理由 8-16 (一) 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中止犯的立法理由 8-12 (二) 我国中止犯的立法理由 12-16 二、中止犯的成立要件评析 16-23 (一) 中止犯成立的时间性要件 16-20 (二) 中止犯成立的任意性要件 20-21 (三) 中止犯成立的有效性要件 21-23 三、中止犯的理论演进方向与立法推进建议 23-34 (一) 主观主义刑法理论的合理价值与时代意义 23-27 (二) 我国中止犯立法理由的反思 27-28 (三) 立法推进建议 28-34 结语 34-35 参考文献 35-37 后记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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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法学各部门 >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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