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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研究

作 者: 孙跃兴
导 师: 郝建志
学 校: 河北大学
专 业: 法律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 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分类号: D913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0年
下 载: 223次
引 用: 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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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与人之间在生产、生活中的接触日益频繁,数人侵权行为越来越多地发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共同侵权行为进行了规定,包括狭义的共同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等等。社会的进步,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界定越来越重要了。对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大多数外国法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各国学者大多从因果关系角度进行研究。传统上我国学者将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相结合进行探讨。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认识,直接影响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明确界定,这种重要的相关性也体现在民法典草案与侵权行为法学者建议稿中。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20]号《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条文用直接结合、间接结合的表述扩大了共同侵权行为的适用范围,将直接结合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归入到共同侵权行为中,对于间接结合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处理,要求侵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该规定对于无意思联系数人侵权行为的界定和处理,以及在实践中的可执行性,引起了我国学术界诸多争议。如何界定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进而认定侵权行为人的责任承担呢?本文运用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论文的主体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界定,在比较学者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界定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自己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界定。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第二章是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比较研究,介绍了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有关规范,并结合我国的立法情况进行了对比和评析。第三章是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人数量、是否有故意或过失、损害是否同一、行为与结果的关系。第四章是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类型与责任认定。评析了因果关系、损害后果、结合方式为标准进行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分类方式,阐述了学术界和本文支持的责任承担方式。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界定和处理仍然存在争议。本文拟在侵权行为法基本理论的指引下,在比较分析各国关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做出较为全面的阐述和论证。

全文目录


摘要  5-7
Abstract  7-11
引言  11-13
第1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的界定  13-28
  1.1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概念  13-15
    1.1.1 国内学者对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概念的界定  13-14
    1.1.2 本文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定义  14-15
  1.2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15-24
    1.2.1 与共同侵权行为概念的比较  15-22
    1.2.2 与共同危险行为概念的比较  22-24
    1.2.3 小结  24
  1.3 概念界定的价值分析  24-28
    1.3.1 弱化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概念界定价值的因素  24-26
    1.3.2 强化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概念界定价值的因素  26-28
第2章 中外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法律的比较  28-37
  2.1 我国立法现状  28-29
  2.2 对国外关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比较研究  29-35
    2.2.1 大陆法系国家  30-33
    2.2.2 英美法系国家  33-35
  2.3 评析  35-37
第3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构成要件  37-39
  3.1 侵权行为人须有两个以上  37
  3.2 数个侵权行为人之间既无共同故意又无共同过失  37-38
  3.3 各行为人的行为偶然结合造成对受害人的同一损害  38
  3.4 数个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8-39
第4章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的类型和责任认定  39-44
  4.1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的类型  39-40
    4.1.1 以损害后果为标准  39
    4.1.2 以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为标准  39-40
    4.1.3 以因果关系为标准  40
  4.2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  40-44
    4.2.1 学者的观点  40-42
    4.2.2 本文的观点  42-44
结语  44-45
参考文献  45-46
致谢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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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法学各部门 >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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