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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犯罪主体认定研究
作 者: 赵峰
导 师: 马明贤
学 校: 兰州大学
专 业: 法律
关键词: 贪污犯罪主体 国有公司 从事公务 职务便利 工作便利
分类号: D924.392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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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国企改革的脚步不断加快,企业性质的划分标准因此发生了改变,“国有”概念失去了传统意义。法律的滞后性造成我国《刑法》仍依照传统概念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认定,使贪污犯罪主体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诸多争议和分歧。而正确认定贪污犯罪的主体,对贪污犯罪的定罪量刑至关重要。本文由一则贪污案例入手,首先简述法院对该案的审理结果及判决依据,介绍了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三种分歧意见,进而指出本案在主体认定问题上存在的四个焦点。随后重点对这四个问题进行分析:第一,阐述国有公司定义,结合学术界对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是否属于国有公司的两种不同观点,分析本案被告人所在公司的性质;第二,对“公务”和“劳务”进行比较,分析本案被告人的工作职责是否属于“从事公务”;第三,分析本案被告人是否属于“准国家工作人员”,并结合第一、第二点分析本案被告人是否构成贪污犯罪主体;第四,对本案被告人的行为性质进行分析,阐述“利用职务之便”的含义,并将其与“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比较。最后,通过对法院判决理由和结果进行评析,引出贪污罪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旨在对加快有关立法进程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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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摘要 4-5 Abstract 5-8 引言 8-9 第一章 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 9-12 一、案情回顾 9 二、法院的审理结果及依据 9-10 三、本案在审理中出现的主要分歧 10-11 四、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11-12 第二章 魏怀兴等贪污案的争议焦点分析 12-21 一、对本案被告人所在公司性质的认定 12-15 二、对本案被告人魏怀兴等工作职责属性的认定 15-17 三、本案被告人魏怀兴等能否成为贪污罪主体 17-18 四、本案被告人魏怀兴等行为性质的分析 18-21 第三章 对法院判决结果的评析及引发的法律思考 21-26 一、对该案法院判决结果的评析 21-22 二、本案认定为贪污犯罪存在的主要问题 22-24 三、完善贪污犯罪主体认定的建议 24-26 结语 26-27 参考文献 27-30 致谢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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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刑法 > 分则 > 贪污贿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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