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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及其归责原则辩证
作 者: 任文霞
导 师: 张驰
学 校: 华东政法学院
专 业: 民商法
关键词: 侵权 归责原则 过错归责原则 无过错归责原则 禁令 绝对权请求权
分类号: D923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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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文从我国三部知识产权法修订以后,知识产权法中的与我国传统上所认识的侵权概念和归责原则的差异入手,全面地剖析了侵权概念和归责原则在我国、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分析了我国现有相关认识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由知识产权侵权中的规则引发的思考。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一个公认的规则,即在“确认是否侵害了知识产权并要求侵权人停止有关侵权活动时,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确定是否赔偿被侵权人或确定赔偿额度时,适用‘过错责任’”。我国 21 世纪初修订的三部知识产权法也承认了该规则。但该规则所包含的内容与我国侵权法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认识相冲突。该规则一方面表明知识产权侵权并不适用“无损害即无责任”等基本的侵权法原理,另一方面其所述的“无过错责任”与传统的“无过错责任”也并不相同。由此引发了笔者在下文探讨“侵权”与“归责原则”这两个侵权法上的基本概念的兴趣。第二部分是“侵权”概念辩证。“侵权”一词在欧陆法系、在我国、在英美法系国家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从罗马法以来,在欧陆法系,侵权行为都是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与损害赔偿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我国,侵权则是与包括损害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相联系的。在英美法系有两个概念与我们所谓的“侵权”相对应:一个是 TORT,<WP=4>它主要包含的是需要负损害赔偿的侵害行为,与之相对应的民事责任主要是损害赔偿;一个是 INFRINGEMENT,它包含一切民事侵害行为,且不以行为人的过错和受害人的客观损失为构成要件。最后笔者通过分析提出,在我国民法中应当采用将停止侵害等作为侵权行为的效果的“侵权”概念,而不是像欧陆法系那样将“侵权”的责任形式仅仅限于损害赔偿。第三部分是“归责原则”辩证。在欧陆法系国家,所谓的侵权行为是指主要以损害赔偿为责任形式的“侵权”行为,相应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就是指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作为判定其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最终要件。与此不同,在我国侵权概念与民事责任相对应,那么侵权行为法中的过错归责原则也是指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作为判定其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问题在于,损害赔偿作为债权请求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固然没问题,停止侵害等物权请求也要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根据对权利的保护是不利的。本文分析了作为债权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与作为物权侵权的停止侵害等责任在来源、性质和构成要件上的区别,提出我国侵权法中没有认识到这种区别所产生的不合理性。既然欧陆法系的“过错责任原则”中的“责任”是指赔偿责任,相应的,为了弥补过错归责原则的不足而设立的“无过错归责原则”中的“责”也是针对损害赔偿责任而言的。而知识产权侵权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仍以过错为要件的,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知识产权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与欧陆法系传统的“无过错责任”并不是同一个概念。知识产权侵权“无过错责任”中的“责任”指的是停止侵害等物权请求权性质的责任。第四部分是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制度选择。在欧陆国家权利人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该请求权的基础是物权、人身权等绝对权,这些物权保护方法是以物上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的制度形式出现的。在我国,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则是我国《民法通则》第 134 条规定的民事责任形式,也即侵权行为法的中的责任形式。在英美法系侵权法中,停止侵害等则是以侵权行为法中的强制令制度出现的。问题在于,我国应当采用何种形式来利用停止侵害等权利救济<WP=5>方式来完善对权利的保护。笔者认为,可以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规定具体运用这些救济方式的程序和条件,使权利人无论是在诉讼前、提起诉讼时还是诉讼中,无论是侵权行为正在实施还是即将实施,都有可能通过侵权行为中的这一救济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另外,面对我国现有知识产权侵权概念与一般的侵权概念的不一致,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侵权概念应当与一般侵权概念并存,不必强求大一统。这样就类似于英美法系的 infringement 和 tort 并列的情况。在除了知识产权侵权的侵权中,由侵权行为的类型来决定其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或者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中,也首先是以侵权行为的类型来决定归责原则的种类,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间接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直接侵权中则以责任的类型来决定归责原则的种类,物权保护性质的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现有的侵权法民事责任制度,建立绝对权请求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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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目录
一 由知识产权侵权规则引发的思考 10-12 二 “侵权”概念辩证 12-21 三 “归责原则”辩证 21-33 (一) 过错归责原则辩证 21-30 (二) 无过错归责原则辩证 30-33 四 我国侵权行为法的制度选择 33-41 (一) 物权保护方法的制度选择 33-38 (二) 侵权概念、归责原则体系的选择 38-41 参考文献 41-42 后记 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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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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