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使调停外交,即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国际组织任命的、派往它国或国际组织的特别代表,为推动国际或国内冲突的和平解决而协助、参与或直接干预当事国谈判等进行的高层次外交活动的统称。以身份特殊的特使作为调停主体,享有国家首脑或国际组织的全权授权,直接与冲突各方高层接触,能够高效快速的介入冲突解决,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可公开进行,借助公开的宣扬,表明本国对该热点问题的外交姿态,而某些敏感的谈判也可秘密进行,抛开公众舆论。随着国家间联系增多,地区争端和冲突会给各个国家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甚至可能会影响整个世界的地缘政治形势和格局,各国倾向于协助调停和斡旋,促成争端的和平解决,鉴于有些争端和冲突的高度敏感性,各国派特使参与调停,于是特使调停外交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美国的特使调停外交发展迅速而具有代表性。中国古代即有特使调停外交的雏形,尤其是形成宗蕃体制后,作为宗主国,介入调停属国间的矛盾和争端。但是在近代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后,成为被调停的对象,甚至被忽略和被任意欺凌。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特使调停外交起步晚,但是目前已经拥有三位常设调停特使,即中东问题调停特使、朝核问题调停特使和达尔富尔问题调停特使,中国的特使调停外交正在向制度化方向逐步发展。中国积极开展特使调停外交符合中国国情,契合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望。随着中国国家利益的逐步扩大和中国国际战略空间的扩展,中国应更积极主动地利用特使调停外交的方式介入到全球范围内与中国利益攸关的地区冲突和争端的解决中。随着中国特使调停外交不断制度化发展的需要,中国应相应地建立调停特使的后备人才库,不断积累经验,更好地推动特使调停外交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