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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研究

作 者: 邓丹
导 师: 田承春
学 校: 四川师范大学
专 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关键词: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司法协助 贿赂内容 资格刑
分类号: D924.3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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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在国际经济贸易往来中贪污贿赂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广泛注意,特别是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情形尤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此,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来规制这些问题,维护地区经济的良性发展。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行为入罪,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与时俱进和刑事立法的完善,为我国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法律保障。由于对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的行为刚入罪,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在其认定和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因此,本文从刑事立法的角度出发,针对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入罪后实施问题进行探讨,对本罪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本文首先从本罪的概念和特征入手进行研究,对相关概念进行解释,对本罪的现实性进行理论分析,从而得出存在的现实意义。其次,对本罪的犯罪构成及认定进行剖析,进而确定主体资格,通过本罪与“馈赠”“感情投资”的比较,以及与其它相关罪名的比较,以此来区分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再次,对国外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关于本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通过与我国进行比较,分析我国存在的不足,提出值得借鉴的经验。最后,对如何完善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提出自己的见解,在立法上扩充行贿行为方式和贿赂范围;在刑罚上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增设资格刑,限定犯罪主体从事特定行业的资格;建立行贿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查询系统,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加强国家间对本罪的司法协助和引渡。

全文目录


摘要  3-5
Abstract  5-9
绪论  9-11
  一、问题之所在及研究意义  9-10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0
  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0-11
第一章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概述  11-20
  一、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概念与特征  11-15
    (一)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概念  11-13
    (二)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特征  13-15
  二、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在我国的现状及成因  15-17
    (一)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在我国的现状  15-16
    (二)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在我国的成因  16-17
  三、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理论分析  17-20
    (一) 公平正义说  17-18
    (二) 刑罚功利说  18-20
第二章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犯罪构成  20-25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  20-21
  二、本罪的犯罪主观方面  21-23
    (一)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是否是本罪的必要条件  21-22
    (二)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是本罪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  22-23
  三、本罪的犯罪客体  23
  四、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23-25
第三章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认定  25-31
  一、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25-26
    (一) 本罪与馈赠的界限  25
    (二) 本罪与“感情投资”的界限  25-26
  二、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  26-27
  三、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与其它相关罪的界限  27-31
    (一) 本罪与行贿罪  27-28
    (二) 本罪与介绍贿赂罪  28-29
    (三) 本罪与对单位行贿罪  29-31
第四章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比较研究  31-37
  一、国际法及国外的相关规定  31-33
  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  33-35
    (一) 我国香港地区的相关规定  33-34
    (二) 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  34-35
  三、国外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立法可资我国借鉴的经验  35-37
    (一) 扩充本罪行为方式  35
    (二) 扩充本罪贿赂内容  35-37
第五章 对完善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思考  37-44
  一、完善本罪的行为方式和贿赂内容  37-38
    (一) 完善本罪的行为方式  37-38
    (二) 完善本罪的贿赂内容  38
  二、本罪刑罚的完善  38-40
    (一) 扩大本罪罚金刑的适用范围  38-39
    (二) 增设资格刑  39-40
  三、其他措施的完善  40-44
    (一) 建立行贿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查询系统  40-41
    (二)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加强国家间对本罪的司法协助和引渡  41-42
    (三) 关于本罪司法管辖权的思考  42-44
结语  44-45
参考文献  45-48
致谢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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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刑法 > 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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