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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法律研究

作 者: 唐书娟
导 师: 陈云东
学 校: 云南大学
专 业: 国际法
关键词: 中国—东盟自贸区 旅游服务贸易 旅游法
分类号: D996.1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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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以经济区域一体化推进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发展趋势,20世纪90年代,区域旅游合作成为旅游合作的重点。中国政府及东盟各国政府非常重视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与发展,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CAFTA)建成,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创造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中国与东盟签署的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于2007年7月实施,这是中国与东盟进行旅游合作的国际法基础。在《服务贸易协议》中,东盟十个成员国中除了老挝和缅甸外,都对自贸易区的旅游服务贸易做出了高于WTO水平的承诺。东盟八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柬埔寨、)以减让表的形式对其选定的旅游服务部门做出了具体承诺,而我国并没有针对CAFTA在旅游服务贸易方面做出具体承诺,而是参照GATS中对旅游服务贸易的承诺对东盟十国中的WTO成员做出承诺。《服务贸易协议》作为CAFTA一个重要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框架协议,将逐步消除我国与东盟之间旅游服务贸易的贸易壁垒,极大地推动CAFTA旅游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为双方搭建一个新的合作平台。本文试图从法律制度的层面,并结合旅游经济学的论证方法,考察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的制度安排,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有益的建议,并对其制度建设提出有益的观点,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不主张迅速建立中国—东盟无国界旅游圈,而应当渐进式地开放我国旅游市场。这篇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中国、东盟各自旅游业发展概况和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的现状;第二部分根据《框架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分析我国和东盟各国根据旅游服务贸易具体减让表做出的承诺;第三部分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国际法和国内法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对相应的问题提出法律建议。

全文目录


摘要  3-4
Abstract  4-8
引言  8-9
第一部分 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9-16
  一、 东盟旅游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9-10
    (一) 东盟地区概况  9
    (二) 东盟旅游一体化发展历程  9-10
    (三)东盟旅游一体化成果  10
  二、 中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10-11
  三、 中国一东盟旅游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11-16
    (一) 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概念  11
    (二) 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11-16
第二部分 CAFTA《服务贸易协议》对旅游服务贸易的影响  16-28
  一、 CAFTA《服务贸易协议》对旅游服务贸易的影响  16-18
    (一) 对《服务贸易协议》的总体评价  16
    (二) 评析《服务贸易协议》对旅游服务贸易的影响  16-18
  二、 CAFTA《服务贸易协议》中东盟各国对旅游服务的承诺  18-22
    (一) 对东盟各国旅游服务承诺的评价  19
    (二) 东盟各国的旅游服务具体承诺  19-22
  三、 CAFTA《服务贸易协议》中我国对旅游服务承诺的分析  22-28
    (一) 《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S)的一般规定  22-24
    (二)我国在GATS中对旅游服务贸易的承诺  24-28
第三部分 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28-30
  一、 中国与东盟间的协议过于单薄  28
  二、 缺乏国内立法追踪机制  28
  三、 尚未建立专门的区域旅游合作机构  28-30
第四部分 调整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的国内立法存在的问题  30-38
  一、 我国旅游立法的现状  30-32
    (一) 行政法规  31
    (二) 旅游部门规章  31-32
    (三)地方性旅游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2
    (四)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2
  二、 国内旅游立法存在的问题  32-38
    (一) 兑现入世承诺的旅游立法存在的问题  32-35
      1. 我国的旅游立法兑现情况  32-33
      2. 兑现入世承诺的旅游立法存在的问题  33-35
    (二) 国内旅游法规不完善  35-38
      1. 我国缺乏旅游基本法  35
      2. 现行旅游法规处于分散状态  35-37
      3. 部分旅游领域,法规存在空白或滞后  37-38
第五部分 完善调整中国—东盟旅游服务贸易的国际、国内立法  38-44
  一、 国际法层面  38-39
    (一) 区际旅游合作之典范—欧盟  38
    (二) 中国应与东盟各国制定专门的旅游服务贸易协议  38
    (三) 建立专门的旅游合作机构  38-39
  二、 国内法层面  39-44
    (一) 依入世承诺、CAFTA《服务贸易协议》制定、修改法规  39-40
      1. 关于立法原则  39-40
      2. 依入世承诺、CAFTA《服务贸易协议》制定、修改法规  40
    (二)尽快制定我国《旅游法》  40-42
      1. 旅游立法的基本模式  40-41
      2. 我国制定《旅游法》的必要性  41-42
      3. 关于立法宗旨和内容问题  42
    (三) 完善旅游专门法规  42-43
    (四) 根据地方特色,完善地方旅游立法  43-44
结语  44-45
参考文献  45-48
致谢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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