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 >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题录展示

振兴欠发达地区经济立法研究

作 者: 赵建淑
导 师: 韩小兵
学 校: 中央民族大学
专 业: 经济法
关键词: 欠发达地区 西部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贫困县 振兴经济立法
分类号: D922.29
类 型: 硕士论文
年 份: 2006年
下 载: 42次
引 用: 0次
阅 读: 论文下载
 

内容摘要


我国目前实施各种区域政策方兴未艾,比如西部大开发、中部区域创新发展以及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2004年10月出台了《西部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对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重点任务、组织领导机构、开发资金渠道、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开发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进行规定。并在加紧制定《西部促进法》草案,依此类推,是否意味着将出台《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法》以及贫困县经济立法呢?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分析我国目前区域政策的状况以及区域立法的趋势,对该种大范围的宏观区域立法的有效性提出置疑,认为有探讨的空间。 本文放眼全国,对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发展贫困县经济等制度进行梳理与比较,总结其缺陷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政策代替法律现象严重,不能实现依法治贫的目标;二是“欠发达地区”立法概念缺位;三是范围界定标准缺乏科学性与适时变化性。而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振兴欠发达地区经验丰富,效果明显,尤其在振兴欠发达地区经济立法领域。美国和意大利立法保障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并且立法针对性强;欧盟发展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做法从普遍宏观的资助转向制定具体不同目标,并且各目标下的欠发达地区界定标准不同,从而确立针对不同目标的振兴欠发达地区经济立法模式。同时,美国、意大利以及欧盟将发展教育作为振兴欠发达地区经济立法的重要内容,尤其是职业教育。 本文最后一章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提出“欠发达地区”立法概念,建议我国以人均GDP、人均收入、失业率以及教育水平为标准界定欠发达地区范围,进行振兴欠发达地区针对性立法,即针对具体某一欠发达地区或具体某一领域进行立法。同时,将发展教育作为我国振兴欠发达地区经济立法的重要内容。建议国家修改《义务教育法》,规定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免受学杂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修改《职业教育法》,明确“欠发达地区”立法概念,增加“转移劳动力培训”内容以及规定缩短义务教育年限至6年,后3年进行职业教育;建议国家立法规定加大投入,增加欠发达地区高等院校数量等。

全文目录


相似论文

  1. 产业技术转移与承接中的环境伦理问题探析,X2
  2. 高值医用耗材在欠发达地区应用的影响因素研究,R318.08
  3. 人类学视野中的西部纪录片,J952
  4. 新世纪以来西部小说的乡村叙事,I207.42
  5. 西部农村中心小学的作用探析,G629.28
  6. 公共政策视域下西部农村学前教育路径初探,G619.2
  7. 西部地区新闻网络媒体的现状研究,G219.2
  8. 南黄海西部陆架区底质沉积物沉积特征与物源分析,P736.21
  9.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风险管理研究,F406.72
  10. 欠发达地区“城中村”改造适应模式和对策研究,TU984.114
  11. 蒋志鑫西部山水画艺术特征及其现实意义,J205
  12. 社会救助制度的实证分析与立法构想,D632.1
  13. 内蒙古西部高校田径课开展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G82-4
  14. 三峡库区贫困县人力资源开发问题及对策研究,F249.27
  15. 资本市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研究,F127
  16. 福建省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发展研究,F832.35
  17. 中国区域发展政策调整对FDI区位选择影响的实证研究,F832.6;F224
  18. 欠发达地区公共财政管理创新研究,F812.4
  19. 西部各省区市之间星级酒店竞争程度及竞争力研究,F719
  20. 中国西部区域旅游合作研究,F592.7
  21. 西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机理研究,F273.1

中图分类: > 政治、法律 > 法律 > 中国法律 > 经济法
© 2012 www.xueweilunwen.com